怪事年年有,没有现在多。当今官场“作秀”的种类多多,但“腐败秀”却是一个稀缺品种,谁也不会想到腐败还能“秀”一把。四川省广元市原农行副行长薜明就是这样的一个怪胎。
薜明多次收受四川盛世集团贿赂共25.5万元、美元1.67万元,为其牟取利益,违法承兑票据1.39亿元,给银行造成损失达3300万元,日
从表象看:这位副行长不惜牺牲自己,冒着丢官坐牢的风险,用受贿的脏款给职工谋利益,而且这种利益又是鼓励职工廉洁从业,如此的“崇高”,岂止是“一心为公”,更是“舍已为公”了。在这些受益者的眼里,这样的“好领导”哪里去找?贪官的这一“秀”,还真的秀出了一片叫好声,何乐而不为呢!
揭穿来看:腐败和廉政本是水火不相容的。一方面受贿腐败,一方面又将受贿款用作奖金鼓励职工“廉洁从业”,腐败和廉政同唱一台戏,“合二为一”了:腐败是为了廉政,廉政以腐败为前提,腐败和廉政成了相依为命的亲密“伙伴”。这位副行长真不愧是人类社会奇迹的创造者,第一次用真实的故事突破了世界大笑话的吉尼斯纪录。
从薜明的角度看:你说我受贿是腐败吗?不!我受贿是为促进职工的“廉洁”,我腐败得何等“光荣”啊!一些人还表彰我是“一心为公”呢!这种“腐败秀”真是“秀”出了高水平,其它任何种类的“作秀”都是望尘莫及的。
从公众的评判看:银行损失3300万,与受贿金额比,可谓一个是大冬瓜,一个是颗小芝麻。“大冬瓜不值价,小芝麻才是香饽饽”,这是一切腐败分子的逻辑通病。薜明这个“腐败秀”一点也不例外。他深知1亿多元的非法变现,各个环节的业务人员都是当事人,广大职工的眼睛也是雪亮的,亏他想得出来,用廉政奖金的蒙汗药,就是对职工的封口灵,一旦劣迹败露,也有一个遮风挡雨的由头。我们决不可低估了贪官的智商,正是因为薜明“腐败秀”的功能具有更大的欺骗性,使自己的腐败劣迹被长期掩盖未能揭露,直到盛世集团金融诈骗大案受到中央重视后,薜明才被拔出萝卜带出泥,露出了贪官的原形。在惩防并举格局即将形成的今天,贪官们收买人心的“腐败秀”将会更加花样百出,这倒是值得我们重视的腐败新动向。
“不做赔本生意”,更是一切腐败分子的通病和铁算盘。薜明案涉案金额达1亿多元,给国家造成的损失高达3300万,他所收受的贿赂仅30多万元,而且又都作奖金如数发给了职工,而自己所得却为零,有这样愚蠢的腐败分子吗?因此,我置疑薜明受贿案还有大头没有查出来。
更令人不解的是,一些学者专家却为“腐败秀”涂脂抹粉和开脱。如西北政法大学法学院冯卫国教授说,既然薛明将受贿款用于“公益事业”,法院应该酌情量刑。”著名刑事律师、重庆红刚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红刚则认为,“薛明的行为应该属于单位受贿罪,而非个人受贿罪,法院在案件定性上不恰当,刑期应该在5年以下。”笔者以为,不管这些学者专家有多高深的理论,其实质如果不是被“腐败秀”秀住了,就是在助纣为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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