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日,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联席会议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召开。会议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名誉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法学院名誉院长曾宪义教授主持。
会上,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教授首先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的讲话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与会同志就如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周永康同志的报告进行了讨论,并着重围绕如何在高等学校法学教育和研究中加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教育、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队伍建设进行热烈了讨论。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研究的决议报告》。
会议向教育部提出以下四点具体建议:第一,在法学教育中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教育与对大学生进行的公民意识教育更加紧密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法科学生培养成为优秀公民和法律人才。第二,切实贯彻中政委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课堂、进课本、进头脑的指导精神,在全国高校法学院系开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课程,并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具体内容,结合法学专业大学生的特点,编写相应的教材。第三,建议由教育部高教司统一组织、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实施“全国高校法学理论教师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专题培训班”,并请教育部给以一定的经费支持。第四,建议司法部在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中增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要求,采取灵活多样、扎实有效的形式,将这些要求更充分地体现在试卷之中。
会议还向中国法学会党组建议,及早启动法学教育中加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教育专项课题研究,并建议由曾宪义会长和张文显主任委员主持这项专题研究工作。
会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司长丁露介绍了统一司法考试改革的最新情况。教育部高校评估中心刘凤泰主任就新一轮学科评审的情况做了说明。教育部高教司财经政法与管理处李静处长介绍了司法考试改革与法学教育发展的调研情况。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徐卫东教授介绍法学专业本科合格评估方案的修改情况。与会者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讨论和研究。
会议决定,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08年年会定于9月19日至20日在长春举行,由吉林大学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办。会议的主题确定为“高等法学教育中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要义分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如何在法学教学与研究中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如何加强法学理论队伍建设等议题开展讨论、提高认识、推动工作。
出席会议的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还有:法学院院长王利明、常务副院长韩大元,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武汉大学副校长黄进、浙江工商大学校长胡建淼、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长王彦吉、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兼法学院院长郑成良、国家法官学院院长怀效锋、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石少侠、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付子堂、四川大学龙宗智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王保树教授等。研究会秘书长、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叶秋华,副秘书长、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也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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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引用 奈弥希斯 (2008-5-21 19:56:04, 评分: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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