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统计,我校2008年硕士研究生生初试符合国家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共969名,我校08年招生计划数为640名。为解决我校法学一级学科各专业之间生源不均衡,经研究决定,法学一级学科已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正常线上生),但未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专业。现将调剂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调剂时间:
4月14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4月15日上午 8:30—11:30
2、申请调剂程序:
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到研招办领取并填写调剂申请表,由研招办汇总,移交相关专业复试小组审议,报研究生教育院备案。
3、申请调剂结果公布时间:4月17日下午。
4、调剂专业及人数:
专 业 | 人 数 | 备 注 |
法学理论 | 18 | 含法经济学方向5人 |
法律史 | 5 | |
行政法(宪法方向) | 1 | |
军事法学 | 2 | 限从行政法方向调剂 |
警察法学 | 4 | |
警察法学(侦查方向) | 1 |
TAG: 调剂 法学 考生 政法 学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