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录取的一般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和以人为本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和自律意识;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复试程序的规范化和有效性,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各学院招生专业和导师的积极性;注重对考生德智体的全面考察并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方面的考核,坚持客观评价和择优录取;充分体现机会公平、标准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1、成立主管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管理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教育院。
2、各有关学院成立本学院院长负责的领导机构,在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院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各专业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在学院领导下具体组织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工作;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
复试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责任心强、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如果导师人数不足5人,可由本专业其他业务水平高的教师参加复试工作。另安排专门的复试记录秘书1名,负责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相关服务工作。
各学院应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老师进行必要的政策、纪律培训。
三、复试条件和复试范围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今年我校不接受校外调剂考生。
2、符合教育部划定的二区各招生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附件1)
3、上线考生较多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严格按照各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的范围;复试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专业,可以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接受报考我校其他专业考生调剂复试,并且与报考本专业第一志愿的考生按1:1.2的比例一同参加复试。调剂录取的考生占录取专业的招生名额。凡需要调剂的考生,须到研招办领取并填写调剂申请表,由调入专业导师审查后报研究生教育院备案。
四、复试内容与方式
1、专业课笔试:由我校自行命题阅卷,笔试时间为3小时;复试阶段各专业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西北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外语笔试、听力、口语测试。
3、综合面试: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和方法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其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并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遵循复试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给出评语和分数。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已毕业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加试的科目及参考书详见《西北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为笔试,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
五、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占40%。复试后考生的总成绩由以下5部分量化成绩合成:
(1)初试总成绩×60%;
(2)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3)外国语笔试、听力、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分);
(4)面试综合成绩(满分35分);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满分5分计算;本科学历考生直接加5分),
以上量化评分满分为500分。
六、录取的原则和标准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按照不同招生专业的量化评分标准择优录取。
凡复试成绩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及格、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复试时间进程安排
我校的复试工作于4月21日—4月27日期间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4月21日 报到、资格审查。
4月21、22日 体检
4月23、24、25日 专业课笔试,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4月26、27日 外语笔试、听力、口语测试
以上各项具体安排见附件。
八、其他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为受理复试结果投诉/申诉的机构;凡有投诉/申诉者,应于复试结果公布起7日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本工作方案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自2008年4月1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西北政法大学
2008年4月11日
附件1
院系名称 |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 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 备 注 | ||||
总 分 | 政 治 | 外 语 | 业 务 1 | 业 务 2 | 1、各专业复试分数最低要求系我校按照招生人数的120%依总分从高到低确定的。 2、 民族生复试分数线:①复试人数不足120%的专业复试分数线为总分260分,单科33/55分。②复试人数超过120%的专业复试分数线以该专业复试线为基础总分下延10分。 | ||
001哲学学院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285 | 37 | 37 | 56 | 56 | |
中国哲学 | 285 | 37 | 37 | 56 | 56 |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20 | 49 | 49 | 74 | 74 | ||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 320 | 49 | 49 | 74 | 74 |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320 | 49 | 49 | 74 | 74 | ||
思想政治教育 | 320 | 49 | 49 | 74 | 74 | ||
002经济管理学院 | 政治经济学 | 325 | 50 | 50 | 75 | 75 | |
003刑事法学院 | 法学理论 | 320 | 49 | 49 | 74 | 74 | |
法律史 | 320 | 49 | 49 | 74 | 74 | ||
刑法学 | 328 | 49 | 49 | 74 | 74 | ||
诉讼法学(刑事) | 341 | 复试
硕士研究生
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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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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