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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南宁冯某存款纠纷案胜诉的消息.赢得我一夜无眠: 这个案子几乎把我折磨得精疲力尽,在开完庭等待判决时,我主动和委托人解除了代理合同,放着眼看要到手的六十万元律师费不要,很多人都不理解,其实我至今也没有足够的理由说服自己,这是我到广州执业的第一个案子,在经历准备材料--委托人做专家论证--上北京找最高院及全国人大作批示--到南宁广西高院多次递送材料,出庭.我都做的很敬业,也很辛苦,从专业上而言,我是按照一个大律师的办案标准去做的,为何曙光在前的时候却放弃了收成,细想原因有二: 1:我的委托人是看着我一点一滴做的,却没有给我应有的尊重,让我想起唐轶清给我的那句忠告:当事人当时是人.在我一切都完工时,向我提出要减百分比,一种不为五斗米折腰的书生气让我有此一举; 2:这个案子是有一批老教授,老领导过问过的,对于个案的处理只要有一个意思就够了,可我的当事人纯粹一江湖人,一点政治也不懂,还把一些书上,戏里看到的一些东西作为理论经验来谈来要求,甚至要求要省级领导自己或秘书和他一起吃饭或喝茶,他才放心,对于这样一个人对官场上几乎是一张白纸的人我想想都后怕,我还得在这场面上继续作下去,我被他陷入两难,故放弃. 是夜无眠,叹律道艰难沧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