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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与权利 邱兴华案何以渐成司法标本

作者:陈春平/文 王培民/图     来源:华商报     发表时间:2006-12-24     浏览次数:    字号:    
  

  ◆“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是非争议

  邱兴华弯下腰,手提着沉重的脚镣从监室走出来。肥厚的棉衣外面,套穿着一件桔黄的囚服,胸前标注“50”号。

  看到记者,邱兴华黑瘦的脸上浮现出笑容,他快步上前并伸出右手。邱兴华落网后,记者曾多次面对面采访过他。因而,在邱兴华眼里,记者已经是一个“老朋友”了。每一次见面,无论有没有戴手铐,邱兴华都会主动伸出手来,示意握手寒暄。

  在花园边的矮墙上坐定,邱兴华接过记者递来的烟,点燃后美美吸了两口。

  邱兴华生性敏感,却也直率。

  “我没啥病,身体很健康!”对精神病争议,邱兴华毫不迟疑地表白了自己的观点。

  此前,邱兴华在不同的场合,不止一次地表白过,“我没啥病。”

  10月19日下午,在邱兴华案一审中,他曾当庭表示“我身体健康,没啥病,”二审开庭前,与辩护律师会见时“说我有精神病,是对我人格的侮辱!”

  二审法庭调查中,邱兴华的妻子何冉凤与老家一心村村委会的关于“邱兴华是否患有精神疾病”的证言,前后矛盾,法庭没有采纳。

  “司法精神病”鉴定悬而未果。一审辩护律师张勇说,我现在感到压力很大。一句“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尽管是在别人有意引导下随口说的,却让我成了舆论的靶子———好像要邱兴华“杀人偿命”,是我的过错。

  邱兴华坚决不承认自己有精神病。二审辩护律师张桦反问:有哪个精神病人会说自己有精神病?对此,张桦在介入案件之初,也不支持鉴定,但后来他还是改变了辩护思路。

  邱兴华杀人案二审结束后,关于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呼声,似乎更趋强烈,甚至一些法律界人士和专家,也加入呼吁的行列。

  ◆律师发帖吁请为邱兴华做司法精神病鉴定

  西安律师曹晓梁在网上发出名为“维护刑事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就是在捍卫司法公正”的网文。文中说,“无论邱兴华本人是否真的患有精神病,也无论其自称精神如何正常,从感情上讲,任何正直的人都希望犯罪人尽快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但是感情不能够代替理智,只有保证诉讼程序依法进行,保证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的合法诉讼权利不被侵犯,才能保证案件判决的公正性与准确性,才能保证判决的公信力。这不仅仅是在维护邱兴华一个人的诉讼权利,更是在维护一个国家法律的尊严。”

  而有媒体评论人员则表示:对“凡杀人必偿命”观念的颠覆,绝不是对杀人罪犯的仁慈,而是在遵从法理的前提下,对人的生命权的最大尊重,可视为中国社会法制理念又一具有标志意义的重大突破。

  该评论人员表示:“舆论之所以计较邱到底有没有精神病,已超越了该不该对邱绳之以法,而在于高度关注中国司法的进步。”

  12月12日,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等5名法学专家在网上发表公开信,吁请法庭为邱兴华做司法精神病鉴定。对此,西北政法大学刑法研究室教授张国伟表示,从目前此案在社会上的反应和整个案件情况来看,我认为应该做一下鉴定。

  对此,一审辩护律师张勇表示,一审没有提“司法精神病”鉴定,原因是其家属没有明确表示这一要求,而作为律师,他认为邱兴华思维清晰、神志正常。

  张勇表示,他认为邱兴华杀人案,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刑事案子,案情也不复杂。与其他案子相比,区别在于别人可能一次杀了一个人或两个人,而邱兴华一次杀了10个人。张勇的这一观点,得到此案一审法院,即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的认同。

  张勇说,对确有精神病症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鉴定,是无可非议的。但仅凭怀疑和猜测,就要求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最终不仅浪费了司法资源,还得纳税人来买单。

  ◆“狂妄和暴虐”是引发争议的例证

  “尽管现在还没有证据表明他患有精神病,但整个案子中的确有一些令人难以理解的地方。”二审辩护律师张桦说。“譬如,他杀人后剜眼、挖心,并切片炒熟喂狗。还有,他拿走铁瓦殿的700多元香火费时,还一笔一笔的在笔记本上将金额写清楚,并签名‘邱金发’。”

  “案件中的一些情节,显现邱兴华的思维不是一个正常人应有的思维。”张桦说。

  在有关人员列举的邱兴华可能患精神病的原因中,邱兴华“狂妄和暴虐”的一些具体表现,均被作为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例证。

  邱兴华狂妄,而且并非一般。

  一口喷薄而出的烟雾,瞬间弥散在眼前。采访中,邱兴华眯起了小眼睛,脸上掠过一丝不易觉察的狡黠。“按我的计划,还没来得及杀的有娃子他几个舅、他妈(何冉凤)……”说话间,邱兴华出乎意料地用撇掉烟头的左手,扳起右手指,“饶有兴趣”地一个一个的数……

  “你说得不对,不是那样……没有把仇人杀完,我觉得自己很失败!”采访中,邱兴华的沙哑的嗓音突然插入,几次打断记者的提问,并予以纠正。其时,笑意浮现在他黑瘦的脸上,“坦然”得令人震惊。

  这是8月21日的中午时分,也是邱兴华落网后的第三天。汉阴县看守所厚重的铁门内外,荷枪实弹的警力重重,戒备森严。但邱兴华对此毫无感觉,在会见室依然“谈笑风生”。

  面对面的采访,邱兴华毫无顾忌,他说:“现在社会上婊子(卖淫女)很多,她们把社会风气搞得很不好,我杀完仇人就要开始杀她们。到一个城市嫖一个小姐,嫖完后杀了,然后换一个地方。”

  为什么要这样做?邱兴华解释,“要靠自己的双手吃饭,不能去卖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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