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认真做好200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工作的管理,提高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根据《西北政法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规定》,现就200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具体情况参照落实。 一 、时间安排与要求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0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工作从本学期第十周(11月6日)正式启动,2006—2007第二学期第十周(2007年5月11日)全部结束。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教学工作,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时间认真做好论文(设计)每个环节的准备工作,确保在2007年5月11日前完成所有工作。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请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参照落实: 1、2006年10月: 准备阶段:各学院主要做好选题征集、建立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库以及通过讲座、网络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前的宣传与动员,使学生做好充足的思想准备,包括对毕业论文(设计)写作重要性的认识、学校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以及学院关于毕业论文写作工作的时间安排等; 2、2006年11月6日前:各学院向学生公布选题范围; 3、2006年11月6日—17日(第十、十一周):学生选题并撰写开题报告,各学院安排论文指导教师; 4、2006年11月20日—2007年4月6日(共计十二周):学生完成论文写作与装订、指导教师完成写作指导与论文评阅、各学院完成答辩前准备工作; 5、2007年4月9日-20日:各学院组织论文答辩(双学位学生也参加统一答辩); 6、4月23日—4月30日:各学院汇总上报论文成绩(含电子稿)、论文归档; 7、5月8日—14日:各学院按当年毕业生5%的比例推荐校级优秀论文,同时进行工作总结并向教务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一份; 8、5月15日—21日:教务处汇总审核各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结集。 二、关于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要求 恰当的选题是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重要前提,因此,为了切实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现就本次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要求如下: 1、严格坚持和把握一人一题的原则。各学院应提供足够数量的、适合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公开供学生进行选择; 2、学生所选课题应体现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3、由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课题,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加以区别; 4、每位毕业生都应该填写开题报告(附件1),学生的论文题目根据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开题报告确定。论文题目一经确定,不可随意改变;确需变更的,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5、法学专业学生可在五个法学院拉通选题范围,即民商法学院学生可选刑事法学院论文题目,诸如此类。除法学专业学生以外原则上毕业论文(设计)不得选外专业题目; 6、法学专业学生所选题目不在本学院教研室(研究所)指导的,须征得本学院以及题目所在学院同意并由本院教务办将题目汇总后送选题所在学院教务办,由该学院教务办安排指导老师。 三、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为加强毕业论文写作的过程管理,各学院应严格要求指导老师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对学生论文写作及时进行各项实质性指导。 1、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首次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指导教师,学院应安排富有经验的教师对其工作进行指导; 2、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特殊情况下经主管院长同意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15人; 3、定期检查学生论文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次指导过程应记录到“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检查情况记录表”中(附件2)。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指导教师指导答疑次数不得少于四次; 4、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完成评阅和评分后应及时将所指导的所有论文汇总后交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或学院指定的答辩小组; 5、指导教师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检查、督促学生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任务并及时进行评阅和评分。凡是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论文指导任务或者由于指导教师的原因导致学生未能及时参加答辩的,对指导教师以教学事故论处。 四、关于答辩及成绩评定的要求 1、2007届所有本科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后,均必须参加答辩,论文答辩合格后方可评定成绩; 2、各学院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以及学生论文(设计)的实际情况,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 3、答辩前,各学院应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组长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答辩委员会名单应于2007年4月6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4、答辩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资料应由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评阅(评阅教师不评阅本人所指导学生的论文),并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阅意见; 5、学生参加答辩时应向答辩委员会(小组)报告课题主要内容、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手段、所引用的文献资料及对论文(设计)的自我评价。答辩委员会(小组)在答辩时应向学生质询与论文(设计)有关的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并考察学生其他方面的综合能力; 6、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为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并给出成绩,交答辩委员会审核; 7、优秀、较差及有异议的毕业论文(设计),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可酌情组织二次答辩,但二次答辩必须于6月10日前完成; 8、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百分制评定。优秀论文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0%; 9、成绩评定必须严格掌握标准。学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取消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成绩记为不及格: (1)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的实际时间少于规定时间三分之二者; (2)答辩时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者。 10、答辩过程中发现毕业论文(设计)属于抄袭的,经学院答辩委员会确认后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零分计且不允许进行二次答辩,对抄袭学生以考试作弊论处; 1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定,主管院长批准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计入学生档案。 五、其它事项 1、为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以及论文写作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各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时成立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制订本学院的工作计划和质量标准,对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的工作及时进行检查、督促; 2、各学院制订本学院的工作计划时可参照学校的时间安排,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答辩和成绩统计报送等事项不得推迟和变更; 3、毕业论文(设计)一式打印两份,答辩后,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留所在学院教务办存档; 4、教务处将组织教学督导专家对本次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的工作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附件:1、本科生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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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该文件 3、开题报告样式
点击下载该文件 4、《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检查情况记录表》样式
点击下载该文件 5、《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样式
点击下载该文件 6、《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暨成绩评定记录表》样式
点击下载该文件 教务处 200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