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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 随团访问“儿童村”

随团访问“儿童村”  ※ 来源: 西政在线论坛 WWW.148CN.ORG

伴着冬日熹微的晨光和凛冽的寒风,西北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与行政法学院063班的60余位同学带着满车的爱心,驶向了位于西安市东郊灞桥区迷鹿村的“西安市儿童村”,去探望那些被社会所遗忘的孩子们。
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长途跋涉”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下了车,首先映入我们眼帘的就是两条平整的水泥路包围着的一个小山包,小土包旁有一个大水塔,水塔上有三个金灿灿的大字——迷鹿村。顺着西边的那条路往下走,我们看见了四幢小巧可爱的房子,经过介绍,才知道那四幢房子就是儿童村孩子们的宿舍,细心的同学就会发现宿舍门上方都写着不同的名字,有“加拿大爱心小屋”“西班牙爱心小屋”等等,不同的名字就代表这幢房子的捐赠对象不同。再往前走,就到了儿童村最大也是最主要的一幢建筑——餐厅。儿童村的负责人常老师指挥同学们将捐赠的物品登记入库,并向同学们介绍了儿童村的一些情况。
儿童村始建于1996年,原址在西安市太华路,当时的条件相当简陋,每间宿舍只有12平方米,住12-16个孩子,2005年迁至现址。儿童村至今为止已救助了400多名孩子,他们的父母大都是死刑犯或是刑期较长的犯人,孩子们都是由监狱、公安局、妇联等机构送入儿童村的,他们都失去了父母、家庭,亟需帮助,许多孩子在被送到儿童村之前都在街上过着流浪的生活,儿童村让他们重新过上了正常的生活,再一次感受到了家的温暖,许多孩子都是亲眼目睹了父母犯罪或是被抓的过程,那些血腥、残酷的画面以及骨肉分离的悲痛场面都让他们幼小的心灵上面有了深深的阴影,鉴于此,儿童村也定期请心理辅导老师为孩子们进行心理调节,让他们的心灵重新有了阳光。许多孩子刚进儿童村时都是相当的自卑,不愿与人交流,但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体生活后,他们又有了自信,对于儿童村的孩子们来讲,儿童村就是他们的第二个家,有些儿童村曾经救助过的现在已经工作的孩子在放假后都回儿童村,因为儿童村帮助他们度过了人生中最艰难的时光。儿童村的孩子们到了上学年龄,老师们就会送他们上学。由于儿童村只是孩子们临时的家,并没有办学,所以孩子们就上政府公办的学校,小学就在迷鹿村小学,初中在西安市第81中学。儿童村是一个民间机构,政府没有任何拨款,所以条件仍然是相当艰苦的,村里所有的设施以及孩子们所穿的衣服均由社会各界捐赠,孩子们平时的伙食也很不好,蔬菜汁有萝卜、白菜和土豆,因为这些菜价格比较便宜,平时基本吃不到肉。当我校准律师协会和行政法学063班的同学们听说了这一点后,带去了20多斤猪肉,为孩子们包了包子,稍微改善一下他们的伙食,老师们对此深表感谢。
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进入了孩子们的宿舍,他们的宿舍收拾的干净、整齐,书柜上摆满了了社会各界捐赠的书籍,女生宿舍和普通人家的女孩的屋子一样,也收拾得相当温馨,床上也有各种不同的洋娃娃、公仔,桌前也吊有小风铃、千纸鹤。他们长期的集体生活也让他们养成了非常强的集体观念和团结互助精神:每天早上起床后年龄大的女孩子会为年龄小的女孩子穿衣梳头;中午吃饭时年龄大的孩子会为年龄小的孩子打饭;温习功课时高年级的孩子会给低年级的孩子辅导功课……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每个宿舍都有一位老师管理孩子们的日常生活,老师们与孩子们实行“三同”,即同住一个屋,同吃一锅饭,一同劳动,孩子们把每个宿舍的老师亲切地称为“爱心妈妈”。儿童村孩子们之间以及与老师之间感情非常深厚,俨然一个相亲相爱、和谐和睦的大家庭,但是他们并没有忘记他们的亲生父母,儿童村的老师们定期带孩子们去监狱探望他们的亲生父母,进行“亲情沟通”,让他们的父母知道孩子茁壮健康的成长,争取好好改造,尽早出狱,能和家人团聚……
下午3点左右,同学们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儿童村,望着他们天真无邪的笑脸,我们心情沉重,再也找不到刚来时那种欢快的心情了,关于儿童村我能讲的话太多太多了,但是我们仅仅讲这些还不够,我们必须献出自己的爱心,为了那些无依无靠的孩子们,献出一点我们的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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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之苍月 威望 +20 图片文字新闻加分! 2007-12-13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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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报道!已推荐至西政在线首页!

不过需要注意两点 1 一些图片先旋转到正确方向再上传 2 图片内容如果重复 就选择最好的一张上传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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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上几点意见再补充1点:文字段落要分好,便于阅读。楼主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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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两位说的即是
不过这个内容很好~
believe you missing you~
一个人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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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校学生会也去过儿童村

反思一下,这种赶场一样的活动能真正给儿童村的儿童们带来什么?
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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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宝学长说得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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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行政法学院也戴我们民商法学院的小红帽呢?
实时更新中,敬请关注http://ivanwuu.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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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时,班上一个男生听广播得知了儿童村的情况,自发在熟识的两个宿舍募集了一些生活用品和书籍,我也翻出来一些书籍杂志和他一起去了。

换了几趟车终于到了目的地,酷热的夏天到了山上,颇为清凉,孩子们的住宿条件还可以,又风扇,有太阳能热水器,双层铁架床,当时觉得比咱们宿舍条件有过之无不及。

放下我们带来的东西,我们开始和许多孩子聊天,孩子们大多比较合群,也很遵守这里的规定,对人有礼貌。有几个孩子给我留下的印象比较深刻:

有一个孩子非常地希望引起别人的注意,常常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叫我:“姐姐姐姐,快来看!”大多时候都是那里养的那只兔子的动向。虽然次数多了,我并不觉得特别有兴趣,但是面对孩子充满期许的目光,我能做的,也只是尽量表现出感兴趣的样子;

有一个女孩,对她怀里的洋娃娃有着莫名的暴力倾向,常常把娃娃又掐又捏,扔上高空,任其落在地上,伴随着她格格的笑声,这些行为让我很是费解,但是又无法宽慰,一种无力感袭来,那时候很希望自己对心理学极其精通;

有一个男孩,长得特别好看,唇红齿白,极爱干净,那天竟然换了两身衣服,他自尊心极强,我同学因为他悔棋,说了他一句:“男孩子应当讲话算数,承担自己做的事情的后果。”那天直到走的时候,他也没有与我同学和解,让我同学特别遗憾,同学说,那孩子原来家境一定很好,现在却到了这个境地。。。

走的时候,我们回头看“迷鹿村”这个标志,忽然十分感慨:“这群孩子如果在成长的过程中,因为社会疏忽关怀,缺乏正确的指引,那真的是一群迷鹿啊!希望他们在人生的道路上不会迷失自己的方向。”

由此引发的法律思考:这些犯人的孩子们,并不像 孤儿 残障儿童 一样,有对应的 孤儿院 福利院 来接纳,而他们原本的亲戚,也很有可能不愿意接纳它们,如果他们因为美好童年的缺失,长大以后走上岔路,社会为了弥补这一切,为了当下的疏忽所付出的代价也许不小。因此,是不是应该防范于未然呢?

让人惭愧而遗憾的是,捐资兴建儿童村的,主要是几个外国人,他们常常来看孩子们,孩子们与他们也很亲热。有的孩子不太爱卫生,身上脏兮兮的,鼻涕也淌着,他们见了,亲昵地把孩子抱过来帮孩子擦掉,一点也不嫌弃。而我们中国的慈善家,却为什么绝少有人关注到这个角落。当然,那里的负责人是个中国人,一个老师,为这些孩子们舍弃了原本悠闲的生活状态,这倒是很令人欣慰的。

另外,这些孩子们毕竟是犯人们的孩子,窃以为让他们上镜头,和让贫困孩子们在晚会上说自己的生活窘况并表示致谢,都是同样残忍的事情。等他们长大,赫然发现所有人都知晓他的身份,也许并不会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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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
最终还是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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