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带大量现金到校之后。。。。。。
在某小学,同学甲在教室内捡到千元现金,放学后让同学陪同去购买了游戏器材,尚余200元,在返家途中遭遇恶人抢劫(受到惊吓,幸未受伤),游戏器材和现金被抢劫一空,当时未告诉家长和老师。同学乙是丢失现金的人,也是在返家途中发觉钱不见了,既同老师返校沿途寻找,未果。4日后,老师听班中同学反应同学甲购买过游戏机,逐询问之,同学甲如实承认钱乃自己所拾所用,但心中委屈认为拾钱也不是自己的错误。之后学校通知甲同学家长归还钱财 。 有观点认为:此事在学校发生,乙同学带大量现金到校又不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财导致遗失,可能有以下结果;1同学拾到钱上缴受表扬;2同学拾到钱花了不支声;3承认拾了承认花了如同甲。从某方面看同学甲也是受害者,学校和乙同学方面也应承担部分相应的责任,当然钱是要还的。学校方面则表示校方只有教育的责任,不负其他责任。乙同学方面的要求就不用说了。 希望大家发表看法评论指导,非常感谢!!!!! 捡东西不还不违法吧~不管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甲应当归还,由于他是未成年人,具体年龄不详,但可以确定的是他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而且有监护人,监护人归还乙钱就可以了。至于带大量现金到学校,尤其是小学生,这件事情告诉我们:
有钱你想带没问题,如何保管你的钱是问题。
捡到钱没什么问题,如何处理你捡到的钱是问题。 楼上专业解释~~ 呃,前两天看了个案例,甲捡了乙一块表,事后乙找甲要表,甲承认捡了,但就是不还~
乙没办法,提起民事诉讼,最后法院迫于舆论压力,以“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判决乙将表归还给甲~晕~:hange 这属于典型的滥用诉讼资源~~
回复 6楼 的帖子
那表好像值几千块吧~就这样,法律没规定捡东西不还就是违法,所以法院只好以那个判了~ 列子说的对这个只能按照违反公序良俗原则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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